一、個資聲明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聲明】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秉持遵法經營原則,落實顧客個人資料保護及管理措施,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要求及保障個人資料提供者當事人之權利,降低任何侵害事件可能招致之衝擊,並持續運作與改善個人資料管理制度,特頒佈此聲明。
關於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政策聲明如下:
- 本公司僅基於合法特定目的並在必要範圍內蒐集個人資料;
- 提供當事人個人資料如何被使用之清楚資訊
- 於特定目的範圍內對所蒐集個人資料進行適切且相關的處理
- 合於法定目的及程序處理個人資料
- 建立並維持一份本公司處理的個人資料類別清單
- 維持個人資料的正確性,並於必要時更新
- 已蒐集的個人資料會依法或在合法的特定目的下保存
- 尊重當事人對於其個人資訊得行使的權利,包含對於其個人資料的調閱存取
- 確保所有個人資料的安全
- 個資管理小組評估與核准並在確保個人資料被充分保護,本公司得將直接或間接取得之個人資料於本公司集團間進行國際傳輸。
- 當個人資料應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允許之例外情形時,應確保其使用之適當性與合法性
- 建立與實施個人資料管理制度,讓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得以落實
- 適當鑑別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在本公司的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中所涉運作程度
- 於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運行中,明確界定員工之責任與義務。
本聲明之頒布,明確宣示本公司重視個人資料之管理,全體員工應確實瞭解此聲明內容,維護本公司所有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達成企業永續發展目標,同時若對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有任何疑慮時,可隨時向本公司提出諮詢。
二、隱私權聲明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相當重視消費者隱私權保障,除依照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所規範之權利義務外,並本於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尊重,依循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全球指導方針,在您使用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時,為幫助您了解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内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及對您的隱私資料採行的保護措施,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明確告知您下列事項,請您詳閱本「隱私權政策」如下述: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之告知事項如下:
- 個人資料處理公司名稱: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 002 人事管理
- 040 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
-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067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 069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
- 129 會計與相關服務
- 135 資(通)訊服務
- 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
-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150 輔助性與後勤支援管理
-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173 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
- 176 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個人資料蒐集之資料類別:
- C○○一:辨識個人者。如姓名、暱稱、住址、工作地址、住家 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網路平台申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電子郵遞地址等。
- C○○二:辨識財物者。如銀行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 簽帳卡之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 C○一一: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C○三八:職業。各種職業等。
- C○五二: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資格等。
- C○六一:現行之受雇情形。如工作職稱等。
- C○九三:財務交易。如收付金額、支付方式、往來紀錄等。
- C一○二:約定或契約。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 代理等。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期間及範圍(包含地區、對象、方式):
- 期間:依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的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但若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 地區:中華民國地區及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業務執行與合作夥伴 (包含但不限於供貨商、物流商及其他履行輔助人或代理人,以下亦同)所在地區與提供服務地區。
- 對象: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及相關業務合作夥伴。
- 方式:透過網路、藉由電子郵件、信件、書面、電話或口頭等方式、透過客戶撥打我們代表號的諮詢、透過寄發給客戶的電子郵件中所取得的相關資訊、透過客戶連線到網站時所取得的資訊、以電子、書面、電話、電信、網際網路等或其他方式,於蒐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並利用個人資料。
- 您可主張的權利行使種類及方式:
- 權利行使種類:
- 申請查詢或請求閱覽
- 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權利行使方式:
- 以電郵方式向以下個人資訊諮詢窗口連絡提出。
蘇小姐 c1a2r3@ms47.hinet.net
- 撥打客服專線07-521-0080。
-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確認您的身分後,依據您所提出申請於法定期間 內履行上述義務。若您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需另提出可資確認的身分證明,以備查核。若您申請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亦得酌收相當 費用,收費標準以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訂定辦理。若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無法於法定期間內處理您所提出申請,將以書面方式告知您並與您知悉。
-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確認您所行使權利有如下情形時,得拒絕您的權利行使:
- 當您所提申請有以下情形時,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無須向您提供查詢、閱覽及製給複製本之權利:
- 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 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 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義務
- 當您所提出申請有以下情形時,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您刪除、 停止處理或利用個資之權利:
-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
- 經您書面同意
- 您有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與否之權利及提供正確資料之義務,但若不提供時,您將不能使用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之相關功能或全部或部分的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亦無法參與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或活動,並且無從使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因各項服務或活動等而履行對您的各種契約相關權利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