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消費者保有商品取件後算起為期7天的鑑賞期,消費者於鑑賞期間申請退貨無須負擔運費,欲退貨知消費者請於收到商品後7天內提出退貨申請,逾期恕不受理退貨。
- 消費者享有的「7天鑑賞期」並非試用期。因此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未使用且包裝完整(內含配件、說明書、贈品等)。
- 除了瑕疵品、運送過程導致破損的商品外、購買之商品拆封使用後恕無法無法辦理退貨。
- 若收到瑕疵商品,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先拍照存底,以備查驗並幫助我們了解情況。
【退貨流程】
- 與我們聯繫。(信箱:c1a2r3@ms47.hinet.net 電話:07-5210080)
- 將商品包裝妥當。
- 將商品寄回本公司倉庫
必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台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77號
電 話:07-521-0080
- 我們收到貨品後確認無誤將會退款給您。